退換貨須知
商品屬於易於腐敗商品,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1款規定,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適用。因商品因消費者保存方式不當導致腐敗,基於食品安全,亦同。
若非運送過程造成商品嚴重瑕疵、食品變質或包裝不完整等問題,恕無法退貨,請您諒解與配合。若屬於上述請拍照存證並保留發票,將照片寄至lapalettestore@gmail.com,亦可連絡藍色勾勾小編,我們將盡快為您處理後續事宜。
本商品已投保富邦產物責任保險,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:0525字 第21AML0002547號。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責任新台幣一千萬元整,食品商業登陸字號:F-154839335-00000-3。如因本服務條款產生任何爭議,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,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,並以中華民國相關法律為準據法。